2018年11月7日
为落实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水十条》)有关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等要求,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,狠抓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。
截至2018年9月底,全国2411家涉及废水排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,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率达97%;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完成率达96%,均比《水十条》实施前提高40多个百分点,推动950余个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新增废水处理规模2858万吨/日。同时推动各地加大了工业集聚区环境治理力度,国家和各省(区、市)共对136个有问题的工业集聚区实施了限批并要求限期整改。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得到有效补齐,《水十条》相关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,有力支撑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。
同时,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,不少园区还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、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、园区管网不完善、处理工艺和废水类型不匹配等突出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,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力度,推动相关地方和园区管理机构落实责任,排查解决问题,进一步提升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能力,控制污染排放,降低环境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