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十条,水处理行业人士必看!
2015年2月,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《水十条》,4月2日成文,4月16日发布。经过多轮修改的“水十条”将在污水处理、工业废水、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,铁腕治污将进入“新常态”。一、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
1、狠抓工业污染防治,取缔“十小”企业。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、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。
2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,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。
3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,防治畜禽养殖污染
4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,积极治理船舶污染。
二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
1、调整产业结构,依法淘汰落后产能。
2、优化空间布局,合理确定发展布局、结构和规模。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,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3、推进循环发展,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。
三、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
1、控制用水总量,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。
2、提高用水效率,将再生水、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。
3、科学保护水资源,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。
四、强化科技支撑
1、推广示范适用技术。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,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、节水、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、城市雨水收集利用、再生水安全回用、水生态修复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。
2、攻关研发前瞻技术。整合科技资源,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等,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、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、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、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、地下水污染修复、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。
3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,规范环保产业市场。
五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
1、理顺价格税费。加快水价改革。
2、促进多元融资,引导社会资本投入。
3、建立激励机制。健全节水环保“领跑者”制度。
六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
1、完善法规标准。健全法律法规
2、加大执法力度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。
3、提升监管水平。完善流域协作机制。
七、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
1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。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,逐一排查达标状况。
2、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。
3、严格环境风险控制。防范环境风险。
4、全面推行排污许可。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。
八、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
1、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。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。
2、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。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。
3、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。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。
4、整治城市黑臭水体。采取控源截污、垃圾清理、清淤疏浚、生态修复等措施,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,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。
5、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。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,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。
九、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
1、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。
2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。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,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。
3、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。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,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,开展自行监测,落实治污减排、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。
4、严格目标任务考核。
十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
1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。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,国家每年公布最差、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(区、市)水环境状况。
2、加强社会监督。为公众、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,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。
3、构建全民行动格局。树立“节水洁水,人人有责”的行为准则。